来源:中国网2020-01-19
大气方面,出台实施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政策,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0-01-17
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根据工艺装备、治理措施、有组织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绩效将企业分为a(全面达到超低)、b、c级,a级企业少限产或不限产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7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六)加强宣传引导。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6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出行,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通报、约谈等制度,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约谈。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5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
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1-15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基本完成899个县级水源地3626个问题环境整治任务。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全面完成长江流域入河、环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2020-01-14
47.66万户“双代”改造任务;深化城乡共治,开平、古冶、滦州要制定“退后二十”方案,其余县区要制定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同时,各县(市)区对国、省控点周边直径6公里范围内所有污染源建立台账、分类整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1-1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09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来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2020-01-09
,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4、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务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按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的要求
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负责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指导本行政区域列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08
市大气办成员单位每日15:00前要将前一日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数量、整改情况等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至邮箱,要求报送文件为盖公章pdf版和电子版。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日常、培训、演练及重污染天气期间所需的应急资金、物资和设备保障和调配。...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努力减少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0-01-07
2019年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全面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02
3、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经研究,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月2日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0-01-01
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和编制指南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到所有废气国控、市控、区县控重点企业各工艺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