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分级基金网2017-05-02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中提出,各地需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等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引导发电侧放开规模与需求侧相匹配,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供需平等参与市场交易,更真实反映供需情况与商品价格,
来源:战略新兴产业观察2017-04-25
一是储能在电力市场中的定位仍不明确,影响了其项目立项、市场准入、充放电定价等后续政策的制定;二是当前的辅助服务补偿价格及用户侧峰谷电价实质上仍为行政价格,无法充分反映储能的系统灵活性价值;三是作为新的市场主体,储能与发电、输配及电力用户等各市场主体之间的成本
来源:售电产业联盟2017-04-18
2.市场成员具备辅助服务供应能力的火电机组、水电机组、风电场、光伏电站、电储能设施、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在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市场规则自主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提供各类辅助服务,并获得相应收益或支付费用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17-04-10
各地要加快放开无议价能力用户以外的电力用户等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引导发电侧放开规模与需求侧相匹配。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7-04-1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4-10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7-03-30
第二十二条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 号)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第二十七条 售电公司因运营不善、资产重组或者破产倒闭、欠费等特殊原因退出市场的,应提前至少 45 天通知甘肃能源监管办、甘肃省级电力管理部门、交易机构以及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相关方。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03-3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03-24
第十六条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参照《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发改经体〔 2016〕2120 号) 有关规定履行注册、 承诺、 公示、 备案等相关手续。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17-03-24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03-22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03-21
第十四条(一)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 号)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17-03-20
来源:供用电杂志2017-03-20
测评类标准主要包括需求响应潜力评估类、节约电力测量与验证类、效益评估类3个子类别;⑤管理类主要规定业务流程、业务模型、交易与结算等方面的标准,标准涵盖电力需求响应的管理流程、业务监管流程,用于明确电力需求响应业务中监管者、电能供应商、电力用户等主要参与者的责任
来源:供用电杂志2017-03-17
需求响应业务常态化实施的政策基础已初步具备,下一步仍需对负荷设备、储能设备以及分布式电源等需求响应资源参与电力市场运行的模型、策略、接口等进行深入研究,支撑电网公司、售电公司、能源服务商以及电力用户等不同参与主体便捷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7-03-15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17-03-15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7-03-15
第二十一条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承诺、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第三十条售电公司因运营不善、资产重组或者破产倒闭、欠费等特殊原因退出市场的,应提前至少45天通知山西能源监管办、山西省省级电力管理部门、交易机构以及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相关利益方。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17-03-14
针对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不同市场主体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2016年12月29日印发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第十六条: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有关规定履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