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18-12-17
〔2018〕26号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建议,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安全新战略要求
武钢委员表示“应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8月份,国家能源局对武钢委员《关于尽快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提案》给出了提案答复函。...提案建议点:1、关于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考核管理办法的建议2、关于建立绿色证书自愿和强制两个市场的建议3、关于构建以可再生能源电力为核心的运行调度机制的建议4、关于提高对配额制和绿证交易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的建议复函全文
来源:国家能源局2018-12-16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8-12-12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这是继今年3月、9月之后,配额制第三次征求意见。...风电、光伏行业认为配额制利好行业发展。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不少风电、光伏企业均表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落地将给行业带来利好。
来源:生物质能产业促进会2018-12-12
随着生物天然气产业的不断壮大,建议国家参照德国及北欧发展经验,在适当时候出台生物天然气配额制,加大生物质能在非电领域的支持力度,使生物质能源朝着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方向发展。
“以四川水电为资源优势、以现货试点为机制优势、以地区龙头为区位优势,可以促进更大区域的资源优化配置,配额制将促进清洁能源外送与消纳。”陈启鑫表示。
行业热点事件传播解析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第三版征求意见稿引热议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这是继今年3月、9月之后,配额制第三次征求意见。
来源:能源发展与政策2018-12-10
随着第四批领跑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加之行业本身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消纳问题的改善,光伏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来源: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8-12-10
(1)9月,第二稿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稿印制下发,相比今年3月份能源局首次发布的《可再生电力配额制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稿条款更加细化,增加了配额主体、上调了部分配额指标、强化了监督考核。
来源:国家电网报2018-12-10
鼓励清洁能源超出保障收购利用小时的电量进入市场,积极探索实施清洁能源配额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清洁能源消纳的积极性。二是健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18-12-09
江苏是新能源的制造大省,一方面是用电大省,江苏对于工信也好、发改也好,尽可能想为本地电源争取发电机会,手心手背都是肉,这样对于配额制来讲,只是希望通过合理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解决消纳的问题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12-07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提案获国家能源局回复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于2018“两会”期间递交的《关于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提案》予以回复,表示对提出的发电侧、售电侧和省级政府的考核措施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18-12-07
近一段时间来,“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有望调高可再生能源规模、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第三次征求意见等利好政策已初见端倪。
来源: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2018-12-07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于2018“两会”期间递交的《关于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提案》予以回复,表示对提出的发电侧、售电侧和省级政府的考核措施、建立地域间可再生能源差异配额制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比例等意见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18-12-06
政策:1.商会“电力配额制”提案获国家能源局回复 加快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近日,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于2018“两会”期间递交的《关于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提案》予以回复,表示对提出的发电侧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8-12-06
有关部门曾在今年3月和9月进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意见征询。和以前相比,此次首提激励性指标。分析人士指出,配额制的实施,预计将加速可再生能源市场化进程。...政策倾斜方面,此前备受业界关注的配额制也同样亮相于此次印发的《行动计划》中。其中指出,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为配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
来源: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2018-12-06
点评:本规则明确了对超出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需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得发电权,好处是限电情况未来通过 “价格机制+配额制” 的推动可以逐步改善,对于开发企业来说,是较大的利好;并且,结算这块...配额制第三版征求意见稿点评:此次第三版,比第二版主要变化包括:未完成主体的履约方式上直接交易超额电量,再考虑资源绿证,去掉了对不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的经济处罚,改为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