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东电监局2007-05-11
发电市场形成后,输配电环节的价格清晰,用电市场的放开就不难实现了。改革初期从大用户直购开始放开,逐步扩大。...输配电环节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是应该严格监管的环节,至于输、配是否分开,国外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有分开的也有统一管理的。
来源:电力信息网2007-03-12
据了解,是次会议甚至确立了“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即把输电和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打开”;把现有供电局改组为多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再辅以购电大户与电厂签订直供合同,把配电网的建设运行下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