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0-01-15
值得关注的是,在国家发改委已下发的《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在过渡期内,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
来源:互联网2010-01-13
为此,发改委表示,将在过渡期内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保持煤炭、电力价格基本稳定。 但对2010年电力改革的进展仍不宜预期过高。
来源:互联网2010-01-06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运力配置框架》中提到,过渡期内将“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
来源:互联网2010-01-05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称,“在过渡期内,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发电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设置煤电联动最高上限,适当控制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