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邯郸日报2020-10-16
二是化解过剩产能。圆满完成了邯郸市下达的87万吨铁、120万吨钢压减任务。2020年邯郸市下达退出炼铁产能127万吨、炼钢产能157万吨,正在积极督促企业确定对应装备。
来源:中国冶金报2020-10-13
第一,化解过剩产能超预期。根据国发〔2016〕6号文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钢铁行业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压减粗钢产能1亿吨~1.5亿吨。
来源:中国冶金报2020-09-30
刘炳江在主题演讲中肯定了钢铁行业为改善全国空气质量所做的贡献,并表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艺过程减排、超低排放改造三大减排措施实施效果均超预期,使得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抵消增量影响。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9-30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十余地区,近期陆续公布地方版实施方案。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持续推进。
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020-09-28
钢铁行业应加快做好低碳转型发展的顶层设计,完善碳排放管理支撑体系建设,以碳排放管理为抓手,有效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电炉短流程炼钢、先进低碳技术研发等工作展开,让低碳转型成为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23
年鄂尔多斯市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煤矿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经企业申请并报请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现对2020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2020-09-22
钢铁行业分析表示,2019年,钢铁行业在经历三年“化解过剩产能”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逐渐衰减,钢铁行业高供给压力有所显现,市场价格有所下行,叠加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侵蚀企业利润,钢铁行业盈利水平显著下降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21
(五)积极申请中央专项奖补资金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自治区2020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确定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拟安置职工人数,积极申请中央专项奖补资金。
根据北京市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以及《北京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京发改〔2016〕1566号),北京市2020年退出大台煤矿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9-17
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健全有利于促进市场化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33.完善区域政策体系。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09-10
2016年,按照国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部署和目标要求,化解粗钢产能420万吨、炼铁产能160万吨;2017年,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压减粗钢产能77万吨、炼铁产能10万吨;2018年5月,
来源:水泥人网2020-09-10
600万吨2019年浙江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现落后产能应退尽退;组织实施59项低端低效产能退出项目;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
来源:河北财政厅2020-09-09
(三)促进绿色发展:主要支持企业能效提升、清洁化生产等绿色化改造,建设绿色工厂等,水泥、平板玻璃化解过剩产能等。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9-08
三、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煤矿关闭工作的督促指导,企业要按《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组织关闭,并按《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精神和要求,现按程序对各煤矿主体企业申请经煤矿所在地政府审核同意的
来源:江苏发改委2020-09-08
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0号)。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2020-09-02
钢铁工业作为优先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行业,大力推进了“三去一降一补”,以化解过剩产能为突破口,优化结构、脱困升级、提质增效。...钢铁行业发展前景指出,国务及时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政策,预计2020、2021年将成为钢铁去产能工作大改革、大推进的关键两年,尤其是2020年号称钢铁去产能的“攻坚之年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9-02
近年来,《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先后出台,但这些政策多缺乏实施细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8-31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持续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强落后产能淘汰督查。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