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09
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招标投标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院2021-09-30
应加快启动研究能源行政管理部门大部制及中央地方管理权限的优化工作,推动放管服改革,有效调动第三方机构在市场运营监测、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等作用。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09-28
规范提升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中心,提供“耕、种、管、收、加、储、运、销”等生产性服务、农村产权信息发布和交易、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农业大数据应用、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1-09-18
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规范化管理及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及其子公司与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开展合作。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1-09-18
c、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123 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原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17
全文如下:各有关市(州)生态环境局:为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61号)有关要求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1-09-15
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9-14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系统,实现监管对象消防信用记录全覆盖,制定失信行为界定和失信信息归集、公开、应用、修复等制度,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黑名单”,依法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有序利用。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1-09-14
建立技术市场监测评价制度,完善技术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到2025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旗县(市、区)达到40个、本科高校达到5个、科研院所达到5个。推动建设内蒙古科技大市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14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信用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3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来源:财政部2021-09-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1-09-08
输电类持证企业信用优级数量占比最高为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开始持续发布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季度分析报告,以进一步预警行业信用风险,提升市场信用水平。...《分析报告》明确,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遵守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强化信用风险管控,积极拓展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升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市场氛围。
来源: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21-09-07
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业务对接,不断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山东绿色低碳项目库,为金融机构加快绿色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来源:大众日报2021-09-04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1-09-03
(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12.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2
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法规,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丰富守信应用场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2021-08-31
环境执法信息主动采集机制逐步完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28
加快城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跨部门信息交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3)加快城市管理领域市场化改革。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26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环境,健全市场机制,破除不合理壁垒,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促进行业自律,强化政府市场监管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08-23
第六十四条 【信用体系建设】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按照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规定,对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过程中产生的约谈、通报、奖励、处罚等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归集、共享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