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固废观察2018-02-23
根据土十条中指标要求: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22
加强农用地环境保护,结合省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及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比较集中的地区及时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来源:环保部发布2018-02-11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地区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耕地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2-09
组织召开了全省耕地安全利用推进会,开展了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培训。(二)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全省22个国家级产粮(油)大县中的5个重点县完成了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30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等配合)2.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和国家出台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国家要求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29
对于农产品超标的耕地,根据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结合土壤污染状况、农产品超标情况以及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8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农产品超标情况和国家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区域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3规划目标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选择污染耕地集中地区率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及严格管控试点工作,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7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镇(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
来源:浙江环保2018-01-16
看这里~2018年工作计划主要目标按照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核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
来源:浙江新闻2018-01-16
今年,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将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为核心,年底前,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将不低于9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5
根据土壤环境状况,结合实际,制定本市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方案。2018年底前,出台本市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2018-01-1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2
在目前已开展的斗门区斗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应用示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斗门区莲洲镇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在此基础上,建立本地化的耕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04
,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0年年底,根据国家有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完成国家要求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将重度污染的耕地划为严格管控类,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02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构建高质量的农田防护林网并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五)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发挥示范作用1.加快推进河池市先行区建设河池市以矿渣、冶炼废渣堆存场所等工矿企业废弃地为重点,开展矿区-尾矿库-小流域系统调查评估,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高背景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6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相关县区要结合本辖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25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轻度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种植指导,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应当依法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试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相关情况,包括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和执法监管情况,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情况,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情况,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