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1-11-29
该公司存在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采样,致使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1-11-26
案例四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案2021年6月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中氮氧化物转换器二氧化氮转换率仅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6
建设完善重点水库、水电站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基本建成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制定生态流量监测方案,建设完善重点水库、水电站等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基本建成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八)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5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11-26
加强医疗机构、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机构废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应急监测设施和监测能力建设。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1-25
以下简称《规范》)要求,针对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含预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制度及台账管理、进水污染物浓度明显低于《规范》参考值、科室处理设施污水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标志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设施及联网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2021-11-25
cod自动监测设备进样管插入矿泉水瓶内外排废水及矿泉水瓶内水样监测数据三、晋江某水处理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 根据福建省生态云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和泉州市视频监控系统告警信息,2021年9月28日,...一、三明某水务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 根据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综合分析的三明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线索,2021年6月4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水务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来源:数字水泥网2021-11-25
水泥企业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水泥窑窑头和窑尾等污染物排放源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采用氨法脱硝的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应增加氨污染因子监测数据。上述污染源污 染治理设施应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3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1-23
根据评估结果,各工业园区制定废水综合毒性(重金属、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管控方案,建设废水综合毒性监测设施、监管预警平台。补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短板。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1-23
着重从六个方面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主要涉及地下水取水工程安装计量设施问题,地下工程建设问题,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取水工程封井或者回填问题,利用岩层贮存石化原料或者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问题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1-11-19
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形成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查、量化问题规定、信息公开、宣传方案“1+6”方案体系,建立了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查的五步法工作机制,重点针对固定源污染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取缔、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11-18
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公司自动监控设备并比对排污许可证时发现,排污许可证副本上明确要求企业需在废水排口安装针对六价铬因子的在线监测设施,但企业实际仅在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排放口分别安装了总铬、总镍的在线监测设施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11-17
补齐监测设施设备短板,构建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网络,提升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将水环境监测范围继续延伸到乡镇一级,增加有机物、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监测指标。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1-11-17
三是保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及其标志的义务。《条例》规定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及其标志,确实无法避开的,应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组织迁建,并由建设单位承担迁建费用(第47条)。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1-11-17
二、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 1、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脱硫出口烟尘11月14日19时至23时呈负值,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16
加强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和激光走航,提升pm2.5和臭氧协同监测能力,在省界和重点流域交界断面增加重金属、有机物、富营养化等自动监测设施,加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全省基本建成要素齐全、标准统一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11-16
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开展;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所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一级标准;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城镇持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不同地区因地制宜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配齐计量监测设施
来源:中国生态环境标准2021-11-15
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环宣教〔2017〕62号)——开放内容包括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15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1-09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除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组织迁建,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