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05-12
第十四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及运营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内部监督,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用充电设施所有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主体负有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应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配置人力、软硬件等资源,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和专业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