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6-04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濮阳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来源:中国法院网2020-06-04
【法院裁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等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0-06-03
详情如下: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河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0-06-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编制,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6-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02
来源:兴国县城市管理局2020-0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28
目前,《黔江五福岭风电等五个风电项目和万州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增补进重庆市“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增补项目环境影响专题”)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26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近日发布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来源:灵武市人民政府2020-05-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将《宁夏青圣灵武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2日至2020
来源:恩施新闻网2020-0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委托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危险废物热解焚烧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来源: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05-21
南盘江八渡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现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桐梓县人民政府2020-05-21
桐梓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桐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20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桐梓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桐梓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详情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来源:汾阳市人民政府2020-0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项目名称: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建设性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5-18
在此期间,《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原环境保护部分别于2017年、2018年两次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调整。
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2020-05-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来源: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环境资源法团队2020-05-15
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层面上,第一次提到将“相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是2018年修正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象是环评报告的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