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2023-10-09
推动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的机制,激发能源消费侧主体的活力。
来源:新华网2023-10-08
强化系统支撑建设——推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升级与应用为辅助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确保负荷管理工作的平稳实施,提出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用于对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开展负荷信息采集、预测分析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3-10-08
《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中新提到了“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基本规则》制订了市场建设两步走战略,在近期完成省/区市场建设并加强省间市场衔接,形成“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体系,不断扩大经营主体范围,研究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机制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2023-10-08
支持以负荷聚合商为主体的虚拟电厂新业态发展。加速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融合发展生态圈,发展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推广建筑—新能源汽车—电网协同模式。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2023-10-07
来源:享能汇2023-10-07
该章内容反映出几点:需求响应规模化,我们常说的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都可以参加这个范畴,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包括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
来源:能源新媒2023-09-28
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新兴主体也开始不断涌现。一部适应新时代、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方法、给出新路线的新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出台迫在眉睫。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9-27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从推动市场化需求响应、促进节能降耗、扩大绿电消费、保障电力安全等方面不断丰富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践,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新兴主体不断涌现,为电力系统安全、经济、高效、绿色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09-27
强化综合能源服务商、负荷聚合商等新兴经营主体培育。...鼓励电能替代项目通过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实施电能替代新增电力电量在电网企业年度电力电 量节约指标完成情况考核中予以合理扣除。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2023-09-26
(六)负荷聚合商需在所代理用户所在省(区)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并提交履约保函或保险,提交主体为负荷聚合商,受益人为与其发生结算关系的电网企业,具体以各省(区)交易中心要求为准。
来源:西北能监局2023-09-26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9-25
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文件旨在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市场户用储能市场“变天”经历了2022年的市场疯狂后,户用储能的市场开始趋稳。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09-22
文件表示,要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详情点击重磅!
来源:能见2023-09-22
文件提到,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09-22
信息披露主体包括参与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市场成员,主要包括发电企 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 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与电力调度机构) 等。详情如下:
来源:高工储能2023-09-2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下称《基本规则》),其中提到,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设计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与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推动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3-09-21
市场用户报量不报价、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参与日前市场申报的市场主体是1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公用燃煤火电机组、省调平价新能源场站(特指风电、光伏,下同)、1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管辖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