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9
煤电双方“积怨”甚深,其根源是基于对市场化认知的双重错位,定价的市场机制与经营的行政管制、交易一方的市场化与另一方的行政管制的不匹配。
2006-01-21
此次的电煤订货会前,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取消对煤炭价格的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的改革。...然而对这一主旨,煤电双方完全按照自己的利益去理解。 有关专家认为,煤价放开的前提应该是电价放开,这样,对于电力企业才算公平。
2006-01-13
“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2004年底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
2006-01-12
记者昨天从电力系统某企业获悉,发改委在10日下午对煤电双方协调时,希望双方按照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进行价格协商,不能因为价格问题影响电煤供应和发电。 ...发改委经济运行局的协调意见是:铁路部门要优先保证量价完整的电煤合同;对于会议期间双方数量认可,虽然价格没有达成一致的,但双方认可后可以签订运力合同;在实际运作中,煤电双方仍要按照保持价格总体稳定的政策进行价格协商
2006-01-12
而煤炭企业也毫不讳言对利润的追逐,坚持要求提价,这使得煤电双方在本届煤炭会上空手而归,大量的合同悬而未决。 ...长期以来,占到全国电煤总消耗量一半左右的电煤,其价格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控制和干预,而这恰恰是煤电双方长期积怨的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