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2016-11-07
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田为勇说:要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不是简单地罚款就行,要用多种手段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证券网2016-11-04
同时,将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对排污严重超标的,将需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于数据造假,下一步将严厉打击。延伸阅读:大气污染已成京津冀掣肘 治理雾霾需耐心以待
来源:碳矿家2016-10-05
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立案移交、行政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园区环保执法监察,对故意编造、篡改环境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9-30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2016-09-26
将运行维护服务转包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的;(二)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三)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服务出现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企业破产、清算,营业执照被注销、吊销,受到刑事处罚的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16-09-22
投标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等处罚或者机构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来源:法制日报2016-09-06
尹中卿委员认为,要处理好环境保护税法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的关系,按照这些法律的规定,优于国家标准的给予奖励包括税收减免优惠,低于国家标准、未取得排污许可的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来源:核工程师_新浪博客2016-08-31
根据的理念是,永远不会消灭药物;人们将会寻找各种办法使用药物,不论有什么潜在的健康影响或刑事处罚。有的人可能爱好适度使用而不损害他们的健康或其他人的利益。
来源:中国环境监察杂志2016-08-26
人民法院认为,该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征收排污费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了423951.47元的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排污费征收适用管理条例》第25条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8-24
第十条 专家由下列行为之一的,协会将解除其聘用关系:(一)因违纪、违法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二) 因工作失职造成企业较大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来源:天岳律师2016-08-04
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对比来看,刑事处罚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例外情况,刑事处罚是拟挂牌公司的禁区,而行政处罚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条件非常严格,同时还存在例外情况,我们认为这些例外的存在就意味着可通融
来源:蔚蓝地图2016-07-22
对于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企业,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来源:国资报告2016-07-22
一方面,在民事和刑事处罚上的规定均要足以威慑违规者;另一方面,要赋予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足够大的行政处罚权。另外,还要鼓励举报,《内幕交易处罚法》可以设专门的鼓励举报条款。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16-07-07
近日,证监会明确表示,最近36个月内收到环保相关行政处罚或者收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07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6
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和《立法法》修正案赋予设区市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权,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和经济惩处力度,推进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建设,赋予了地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包括行政强制权在内的更多行政权力
来源:环评爱好者网微信2016-07-05
申报时,应当提交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材料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第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发生下列情形的,其从业机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申报注销:(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受到刑事处罚。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2016-07-04
例如,在《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的国家考核、国家监测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上升到刑事处罚下,排污企业会有更多的监测设备的需求。
来源:北京天岳2016-07-04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07-03
7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发布会上表示,最近3年内收到环保相关行政处罚或者收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股票。证监会为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根据首发办法及再融资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3年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