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11-10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作为与环境监察、环保督察巡视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未能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严格公正追责,从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格局,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环境经济杂志2016-11-10
《意见》要求,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权责划分,在吴舜泽看来,一方面,重新界定了环境监察的内涵,实现了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的分离,实质是监察上收、执法下移;另一方面,重新划分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来源:环境保护2016-11-04
《意见》规定,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一是监测、监察、许可、执法四权既有协调,又有分置,既保证了环境监测的真实性和环境监察的独立性,保证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又有利于基层集中力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11-04
因此,《意见》全文对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分别表述,清晰界定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内涵与职能的差异,并实施不同的改革模式,省级环保厅(局)上收环境监察主司督政,市县环境执法重心下移,留环境执法主司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