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9-01
3、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绿色标杆创建标准的,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的,在各类督查、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一律撤销“绿色标杆”,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来源:《建筑细部》2019-08-31
其中,如果对铬和镍的控制不达标,很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必须对重金属在废水中的含量进行必要的检测。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内部文稿)》2019年第3期2019-08-30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来源:《建筑模拟》2019-08-30
多部门联合制定本地区土壤污染事故处置预案,重点将地理信息监测系统应用于土壤污染事故的预警及信息处理中,以有效提升应急效率。 2.3加强土壤污染预防一是减少工业“三废”排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8-29
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239.81t/a、氮氧化物239.81t/a。公众参与情况:是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8-29
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一)擅自改变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用地用途的;(二)擅自变更依法批准并公布实施的污水处理规划的;(三)发现违法行为和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四)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重大环境隐患
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一)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二)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19-08-29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注:1、本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来源:三门峡日报2019-08-29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2019-08-27
对两岸点源排放工业或城市、非点源排放农业和大气、线源排放两岸交通和航运进行调查统计,并通过经济鼓励的方式,进行治理和规划,防止污染事故和保证工厂安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22
7200~10000(不含)千伏安的,尾气和炉渣能否实现全部综合利用;二是检查精制槽、沉槽、折流池是否密封处理并设置抽气处理设施;三是检查黄磷生产装置的作业场所及贮存区是否按规范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污染事故风险警示牌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19-08-21
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和应急事故水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来源:上格瑞迈2019-08-20
另外,热脱附技术对于处理一些突发性的有机污染环境事故,如由于意外泄露、倾倒而发生的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修复也是一种不错的技术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19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重特大、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区)政府对重特大以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8-1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保养、检修,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8-15
来源:云南网2019-08-13
成立了昭通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细化11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了全市土壤环境安全,控制了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来源:河南农业·科技版2019-08-12
有报道指出,自2008年以来,我国发生的重大污染事故有100余起,其中镉、砷、汞等污染事故约占1/3。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8-08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或者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9-08-05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