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4-07-31
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1 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 10、30、80毫克/立方米,氨排放浓度 1 小时均值不高于 8 毫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4
来源:东方希望集团2024-07-31
该项目装机容量为5.99兆瓦,成功并网后,预计全生命周期年均发电量可达792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2400余吨,降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体排放超6595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4-07-31
现行国标对当前焚烧烟气的主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对应的1小时排放均值分别为30、100、300mg/m3,之后各省、市先后出台各自的地方标准。...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0、80mg/m3,这一排放限值与日前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中的数据完全一致
来源:国能豫电视角2024-07-30
项目建成投运后,在25年运营期内的年均发电量约6600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98万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1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18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34吨,减少灰渣约7885
来源:国家电投2024-07-30
项目建成后,将利用可再生光资源,增加发电量,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在促进当地能源变革中,发挥绿电效能,年均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年可节约标准煤约为6.03万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约为16.4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约
来源:中国能建2024-07-29
该项目充分发挥风光新能源的绿色生态效益,建成后,可节约标准煤799495.67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2181.6吨/年、氮氧化物约469.37吨/年,烟尘约83.9吨/年、二氧化硫约419.54吨/年。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4-07-29
空气监测正在评估氰化氢、氯和二氧化硫等化学物质的浓度。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07-29
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向京津冀地区送出绿电约1亿千瓦时,每年减少标煤约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00吨,减少氮氧化合物约150吨,可带动当地乡村振兴,促进制造业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来源:中铁九局五公司2024-07-29
集中式光伏电站建成后,每年可减少使用约8.79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4.0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4.26吨,对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华能2024-07-29
项目建成后,每年将为山东提供清洁电量约200亿千瓦时,减少燃烧578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 1400万吨、二氧化硫4.5万吨、氮氧化物 4万吨。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2024-07-26
上述光伏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绿电约12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7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8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40吨,氮氧化合物约1670吨,烟尘约210吨。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4-07-26
106亿元,已于2023年11月获得核准批复,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上网电量28.7亿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87.05万吨,相应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9.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4-07-26
5个光伏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绿电约12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7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8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40吨,氮氧化合物约1670吨,烟尘约210吨,对推动乌鲁木齐市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作用明显
来源:东方希望2024-07-26
该项目年发电量预计可达21.6亿度,年节约标煤近66万吨,年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排放超235万吨。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07-26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背压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第一标段脱硫部分 (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标段预算1950万,招标范围包括3套脱硫系统塔内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锅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小于
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2024-07-26
4.2.1ⅲ级应急措施ⅲ级响应时,全社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07-25
项目建成后,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45.684吨/年、氮氧化物220.572吨/年。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7-25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7月24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标准为ⅰ时段10、50、200mg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4-07-25
《实施方案》要求,在基准氧含量10%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达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每月生产时间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