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汾新闻网2020-01-20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2020-01-18
三是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2019年7月完成省级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建设,昆明、玉溪、曲靖、保山已完成点位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国三及柴油货车淘汰。
来源: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20-01-17
发表sci论文50多篇,主编《遥感卫星导论》,参加编写《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评估》等8部专著,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5项和三等奖3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6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土地2020-01-15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全过程监管,并积极运用遥感监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以及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等信息手段,确保试点工作不离谱、不走偏。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5
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和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及联网。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排放控制,启动重型柴油车后处理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14
推进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完善机动车监管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排气检验、遥感监测、超标违法、维修保养等数据信息的全面共享。...加大遥感监测、黑烟车抓拍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强化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筛查和处罚。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遥感监测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对重要物流运输通道机动车排污状况的监控。
来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2020-01-09
,环境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探索推动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体系,为全国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提供示范经验。...2、环境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的职责和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改革座谈会要求,加快构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监测与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1-09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
来源:上海有色网2019-12-31
通过遥感监测、现场检测、摄像拍照等措施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对排放黑烟等可视物的或其他超标排放污染物,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30
2019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
来源:中新网四川2019-12-28
同时,充分利用大气污染源解析成果,依托已经建成的绵阳市244个空气微站、颗粒物走航扫描、空气组分站、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非道路机械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做到科学技术与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
来源:昆明日报2019-12-25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从2007年开始,利用卫星影像对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进行遥感监测并开展野外核查工作,2016年开始利用中国高分卫星影像对遥感监测结果进行优化,截至2019年已连续开展了13年全省范围卫星遥感监测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16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13
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国家、省、市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数据三级联网体系,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3.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定点抽测、遥感监测复检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并按照要求进行重新检测。...第三十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遥感监测、定点抽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监督抽测。遥感监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复检。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19-12-09
2 二是交通源污染治理以重型车辆和油品检查为重点,持续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组织各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协助有关部门加大对船用油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04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入户抽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数据传输率达到95%以上。推进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平台建设。
来源:日照日报2019-12-04
第三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道路运输经营等单位的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1-29
交通运输部门,对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城市建筑工地周边道路,重型柴油车所属大户企业、货物集散地、柴油货车聚集地、公共交通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环卫、邮政、旅游、长途客运、物流、维修和工矿企业等重点单位,利用遥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