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2023-10-17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法治意识,提高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力度,逐步形成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管理、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监督管理机制。
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3-10-17
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自从我省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各地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7
三、启示意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实践中,部分企业所处地点相对隐蔽,往往容易成为“漏管”的执法盲区,生态环境部门在强化对该类企业的监管中,必须紧紧依靠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
来源:三明市政府2023-10-17
各有关县(市、区)应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2023-10-13
推行产业集群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按效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新机制,整体提升产业集群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推动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3-10-12
组织指导能源集团和行业协会以及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致力营造“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的诚信氛围。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10-12
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做好节能监察执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鼓励企业采用高效节能工艺和设备。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2023-10-12
加强政府与社会监督,结合舆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绿色建筑专项工作的认知,实现全社会范围监督。三、《规划》主要创新点一是划分了规划阶段。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10-12
综合评估法评标结果是否对外发布: 对外发布 公示性质: 正常拟中标人情况说明:评标情况: 正常异议、投诉、监督渠道及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国资委2023-10-12
抓实正风肃纪反腐,筑牢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
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2023-10-11
为了确保申报公开、公平、公正,我局也会及时将上报的企业清单向社会公示,并设立绩效分级投诉申诉专用电话(0391—2990691),保证企业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10-11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异议、投诉、监督渠道及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10-10
第三十条【社会监督】加氢站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加氢站企业名单,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加氢站运营管理的投诉和举报。
来源: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23-10-10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综合监管体系,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办法》,通过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评估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10-10
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流程,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预警启动条件及时启动和解除预警;公开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09
第十七条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生态状况评估等生态环境监督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参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
来源: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23-10-09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评价机构应当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提高质量意识,确保评价质量,树立证书品牌意识,维护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权威。...第十九条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各级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评价机构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
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2023-10-08
充分利用每年的节能宣传周、生态文明月等契机,鼓励企业实行绿色产品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提高绿色家电、绿色建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再生产品等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民参与和全社会监督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8
第五十六条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开以下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超标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