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5-20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在设施进水端及出水端分别设置取样井并设置明显标志以便于进行水质监测。本项目运营期臭气(氨、硫化等)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21-04-28
从这个案例看,对于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要善于运用新技术,通过现场勘查、水质监测、物料衡算、资金往来、运营记录等深入分析,查找蛛丝马迹,切实提升执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南方都市报记者:此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首例污水处理厂使用cod改善水质监测的案例,我们了解到这种方法的专业性和隐蔽性很强,基层执法人员很难在执法上发现,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看待这种造假手段,后续是否会进一步跟进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