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31
在编制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等空间规划中,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统筹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卫设施项目建设需求和布局,预留用地,并在其周围划定环境安全缓冲地带,不得再安排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类型用地
来源: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2019-03-19
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中关于选址的部分引用如下:“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