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2021-12-13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1
聚焦快递、餐饮、电商、商超等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资源化处理和市场化运营体系,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9
建设工程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阶段,应当采取有利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循环利用的措施。...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8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活动。...第三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来源:无知一熊2021-12-03
激励生产生活优先增大生物质原料和燃料的使用而抑制石化原料和燃料的使用,借此推动石化基垃圾源头减量,助力生物质利用(用碳)、减碳和控碳。2)强化生物质类垃圾的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综合利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3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教育、指导、落实等工作,引导居(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倡导居(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来源:无知一熊2021-12-01
垃圾治理要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借此强化垃圾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具体任务有:①抑制、减小石化原料和燃料,优先采用和增大生物质原料和燃料。...总之,低碳化要求垃圾处理从垃圾焚烧填埋转到垃圾综合利用,并优化、丰富、提效垃圾综合利用,尤其要强化生物质类垃圾的综合利用;低碳化要求从垃圾处理转到垃圾治理,在重视垃圾综合利用的同时强化垃圾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1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理。探索实施城市居住小区垃圾源头分类“物业负责制”。鼓励社区定期举办闲置物品交流会,实现变废为宝。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30
加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就地就近利用、消纳、处置,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覆盖面,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
来源:广州市粤峰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11-29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9
第十八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生活垃圾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
第三十条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和监督等活动,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与保障生产生活安全的要求,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建立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工作机制。
来源:无知一熊2021-11-27
根据上述模型中每种处理方法的连线数量,不用数学分析,便可看出每种处理方法的重要性:“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和“生物质类生活垃圾物质利用”最重要,同时具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减碳、经济集约和社会治理作用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1-11-24
全社会成员要增强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节能降碳意识,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碳普惠活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3
第十九条【源头减量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再利用和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鼓励再生资源、物业管理、寄递物流、餐饮服务等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督促会员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回收利用等工作。...第二十一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1-22
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督导机关事业单位做好有害垃圾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2
第八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链条提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全国垃圾分类样板城市。
来源:江西人大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