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9
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地块环境管理信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储备与供应、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全面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污染地块“一张图”联动监管。(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来源:津云2021-10-09
按照《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天津锚定“双碳”目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城市绿色发展。锚定“双碳”目标,依据规划,天津将在“减排”和“增汇”两个维度发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08
4.2 电镀园区的选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得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纳污水体水质应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并具有环境容量
来源:大河报2021-09-26
市 、县级政府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预留符合电力安全运行标准的站址用地,优先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段,确保满足防洪防涝要求;无法避开蓄滞洪区的输变电设施,按照不低于历史最高水位确定防涝标准;将变电站纳入城市重要防汛设施管理范围
来源:白城市人民政府2021-09-10
按照“国际化、智能化、智慧化”目标要求,以洮北经济开发区为依托,整合白城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确定的50平方公里范围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各产业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开展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9
选址与所在盟市(旗、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产业布局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区)的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第六条 集约集聚、创新发展。...(二)化工园区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防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化工园区有明确的、集中连片的化工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和四至范围,四至范围内用地符合园区详细规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06
6.4 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6.4.1 优化生产储存布局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布局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化工产业规划布局的要求。
来源:中国土地2021-08-24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中,要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综合平衡作用,构建“陆海一体化”的空间格局,并明确省、市、县不同层级总体规划在陆海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滨海景观保护、
来源:大众日报2021-08-20
开展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规划电网项目共37项。其中服务于两项集中式光伏的接网工程项目已计划调整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库,确保接网工程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设。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21-08-18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互协同。第九条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6
编制实施《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城市双修”(即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现有生态廊道加强保护,建设生态基础设施,打通城市内部水系、绿地和城市外围河湖
来源: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08-10
第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分类设施布局与规模、分类方式及种类、保障措施等内容,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划融合,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相衔接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2021-07-22
加强“四大建设”,全力推进省级新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标志性工程,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优化省域空间布局。
来源:浙江发布2021-07-20
来源:中国冶金报2021-07-19
把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统筹推进。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7-13
第十一条(规划控制)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布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排水、再生水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控制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07-09
四是针对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缺乏用地保障的难题,《规划》提出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07
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7-02
第五条【专项规划】本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规划应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