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1-10-27
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销售目录电价。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1-10-27
北极星电力获悉,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本市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本市工商业用电(包括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居民、农业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应尽快发布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的公告,公告至少一个月后按代理购电价格水平向代理用户售电,此前继续按《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0〕1708号)规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1-10-27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陕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二、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榆林电网大工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10-27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陕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二、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陕西电网大工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1-10-27
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自10月15日起,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二、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自10月15日起,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三、建立代理购电机制。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2021-10-27
自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起,至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前,原执行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且未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工商业用户,其用电价格继续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自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起,至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前,原执行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且未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工商业用户,其用电价格继续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1-10-27
二、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取消我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仅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我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仅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
来源: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21-10-27
6.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2021年11月30日前,继续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次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315号)规定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1-10-27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取消黑龙江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目录销售电价,保留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详见附件1)。
取消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相关用户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后,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取消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目录销售电价,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仍保留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峰谷时段和峰谷浮动比例
(一)取消我区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后的宁夏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详见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及《关于做好目录销售电价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调整目录销售电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目录销售电价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后江西省目录销售电价见附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内蒙古发改委10月21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区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取消蒙西、蒙东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留居民、农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取消山西电网、山西地方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的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详情如下:
(二)保留居民、农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一、调整目录销售电价体系(一)取消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自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印发之日起,取消我省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二、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后的河南省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见附件1。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基本电价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取消全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省内燃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0.3932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我区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取消广西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居民用电(含执行居民电价的用电)、农业用电继续按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执行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1-10-27
取消广东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完善电力市场交易。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