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法律网2020-05-11
展曙光希望《能源法》能够针对改革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一步明确,具体包括:第一,明确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开的具体形式。第二,明确网运分开。第三,加强反垄断执法。第四,法律不能为改革设置障碍。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5-11
同时,自然垄断这一“中间”环节,则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成本监审办法,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实现科学定价以及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将竞争性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分开是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的前提,因此未来中国能源领域的改革核心,则是进一步区分竞争环节与自然垄断环节,并加快推进落实两个环节相关改革举措。
将竞争性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分开是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的前提,因此未来中国能源领域的改革核心,则是进一步区分竞争环节与自然垄断环节,并加快推进落实两个环节相关改革举措。...同时,自然垄断这一“中间”环节,则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成本监审办法,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实现科学定价以及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相关阅读:《能源法》长期缺位 难点在哪里?
来源:建约车评2020-05-09
在国内,电力业务仍属于自然垄断范畴,但发达的动力电池行业使得能源运营业务变得可能。在国内的这一波充电桩投资热潮中,从能源运营角度切入的新参与者,是有可能对当下格局产生冲击的。
来源:鄂电价格2020-05-06
输配电、天然气管输、铁路客运等影响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域都建立了定价办法或成本监审办法,以自然垄断环节成本监审为重点,不断拓宽监审范围。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04-30
无论是在竞争性环节还是自然垄断环节,目前都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手段。...天然气行业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能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着眼,强化天然气市场监管。
来源:能源杂志2020-04-26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在提高气源和销售等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程度的同时,政府逐步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的输配价格监管,基本上构建起了天然气产业链从跨省长输管道到省内短途运输管道、再到城镇配气管网等各环节较为完善的价格监管制度框架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0-04-26
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和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规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能源市场秩序”修改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的监管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04-26
一方面,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能源行业中的输配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特征,需要政府进行经济性监管,对垄断企业的经济性监管包括投资、成本、价格和服务质量等。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0-04-22
3、电网企业发展储能技术是否符合自然垄断环节监管要求?电网作为自然垄断环节,是否强制要求电网企业发展“储能技术”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电网公司的不同角色来解读。...根据《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64条,自然垄断环节与经营性环节应该分开经营。此时,如果是在电网的场所安装电网侧储能,应该给予所有投资主体公平开放的机会,不能把公众买单的资源当作自留地。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4-21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04-17
另一方面,随着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能源监管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要求,包括进一步强化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和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规划、政策、标准、项目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4-17
好的顶层设计和好的制度发挥作用,靠的是强有力的专业化监管,市场模式可以征求意见进行讨论,可以“百花齐放”结合实际,因为市场模式基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是自主竞争、风险自负市场主体的定位,而输配电业务作为自然垄断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