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杂志2020-04-26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在提高气源和销售等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程度的同时,政府逐步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的输配价格监管,基本上构建起了天然气产业链从跨省长输管道到省内短途运输管道、再到城镇配气管网等各环节较为完善的价格监管制度框架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0-04-26
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和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规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能源市场秩序”修改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的监管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04-26
一方面,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能源行业中的输配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具有典型的自然垄断特征,需要政府进行经济性监管,对垄断企业的经济性监管包括投资、成本、价格和服务质量等。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0-04-22
3、电网企业发展储能技术是否符合自然垄断环节监管要求?电网作为自然垄断环节,是否强制要求电网企业发展“储能技术”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电网公司的不同角色来解读。...根据《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第64条,自然垄断环节与经营性环节应该分开经营。此时,如果是在电网的场所安装电网侧储能,应该给予所有投资主体公平开放的机会,不能把公众买单的资源当作自留地。
来源:综合开发研究院2020-04-21
同时,自然垄断这一“中间”环节,则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成本监审办法,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实现科学定价以及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将竞争性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分开是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的前提,因此未来中国能源领域的改革核心,则是进一步区分竞争环节与自然垄断环节,并加快推进落实两个环节相关改革举措。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04-17
另一方面,随着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能源监管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要求,包括进一步强化对能源市场运行秩序和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规划、政策、标准、项目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4-17
好的顶层设计和好的制度发挥作用,靠的是强有力的专业化监管,市场模式可以征求意见进行讨论,可以“百花齐放”结合实际,因为市场模式基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是自主竞争、风险自负市场主体的定位,而输配电业务作为自然垄断的业务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2020-04-16
一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内核是什么,对电网企业是否会下决心调整为公益类,对发电企业会带来什么,这个涉及到国资委;二是处于自然垄断环节的电网企业,对其监管力度如何,这个涉及到发改委、能源局;三是煤炭价格是否较长时期平稳
来源:能源大象2020-04-15
第九十四条 〔管网公平开放监管〕能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等能源输配管网的公平开放、投资运行效率等实施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4-15
第二,电力行业是政府管制的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独立开展大数据经营相对比较敏感,容易引起其它一些问题,与其它大数据交易所合作合资,可以相对减缓社会对这个问题的过度关注和解读。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4-14
以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改革为例,输送管网属于自然垄断环节,生产、销售属于竞争性环节。...由于能源领域存在输送管网等自然垄断,集产供销于一身的垂直一体化的独家垄断经营曾被视为最佳模式,在我国电力、石油行业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