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11-22
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2-11-21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细化环境影响评价各项工作,重视氢能项目建设运营各环节的环境指标动态监测,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事故防范,严格执行氢能项目开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11-21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加强敏感用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1-18
2.相关单位对固体废物用于土地复垦、矿区修复治理或土地利用等建设项目或活动的,应对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11-18
(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晴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6
严格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黄河流域、汉丹江流域地区转移。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2-11-15
第二节 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项重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工程前期审批程序应做到合法合规、手续完善,项目的规划及产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
来源:海南生态环境2022-11-14
三、案件启示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办理相关手续,或者主动寻求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来源:略阳县人民政府2022-11-11
落实“三线一单”与碳达峰方案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将碳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2-1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1月10日我局受理南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0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五)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大气和水、排污单位、监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信息公开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9
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要求,铅、锌、铜冶炼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原则上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来源:苏州生态环境2022-11-07
案件启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当某一建设项目的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动时,对周围环境影响也相应变化,建设单位依法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04
第七条(管理平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组织建设全省统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库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情况、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和监管结果、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实施动态更新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1-04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置设施等场所的排污以及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11-0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详情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1-03
(五)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和预处理企业在不突破各自原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的危险废物处置总量和种类的情况下,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和预处理企业申请变更经营关系时,均不需要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