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4-05-30
徐某杰、郭某伟、贾某敏、张某四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多次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干扰采样行为,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焦化厂颗粒物排放失去有效监管,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例六 徐某杰等四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基本案情】 陕西省韩城市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焦化公司)系陕西省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在其焦化厂焦炉烟囱上安装有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国家环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