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1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政府将约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暂停有关地区和企业涉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来源:湖北人大2018-04-11
在项目环评审批中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评三挂钩机制。即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挂钩、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管理联动挂钩、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挂钩机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10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按照国内最严的要求,继续收严重点行业产业准入标准、水耗能耗和环保排放标准,研究绿色制造标准,探索不同类型园区差别化产业准入政策.落实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2018-04-09
为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改革,环保部将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申报系统,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充分衔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8
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选址、环保政策等业务指导,对65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现场指导,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到位。
来源:中国排污许可2018-04-08
为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改革,环保部将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申报系统,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充分衔接。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08
省环保厅负责项目环评审批,做好工程排污达标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垃圾焚烧项目的装树联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4
针对各市出具注销说明或建设单位出具了注销申请的381个建设项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五)项规定,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后,行政许可无法继续实施的,依法予以注销并随本通报在网上一并公开相关信息。...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为做好全省省管项目环评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省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16号)、《关于加强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管理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03
全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特别是在土地开发利用、区域流域水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等方面严格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合理确定区域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9
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发展速度快、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应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指标约束。
来源:燃烧器网2018-03-26
一是准入关,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20蒸吨/小时以下重污染燃料锅炉项目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二是监管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3
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结合城市主体功能区划,对全市县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区、园区,暂停其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来源:上海环保局2018-03-22
苏国栋副局长分别带队走访市区相关部门、工业区管委会、环评单位、评估机构和相关企业,倾听基层和企业的需求,组织局属相关部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深入的分析,出台了相关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时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21
服务好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跟踪服务,推进审批、备案服务事项便捷办理。继续做好六五环境日等环保公益宣传和万名市民看环保等公众开放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6
八、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
2.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总量前置。各地要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中相关环保准入要求,在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新建涉及大气重污染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5
第十五条【重点大气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在排放大气污染物时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08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固废、噪声)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挂牌督办督查、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