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19-10-23
投诉函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或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函未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3、超过公示期的(以收到投诉函日期为准);4、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的;5、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10-18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10-1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融孚金融2019-10-11
因此,若控排单位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一,对于配额分配纠纷的解决,碳交易主管部门与控排单位间的配额分配关系,实质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分配不公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且该行为是由省级以上碳交易主管部门作出,符合行政复议前置情形。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19-10-10
因此,电网经营企业在行政处理程序中应当基于事实和法律,充分行使申辩、陈述和申请听证的权利,避免行政主体做出不利的最终的行政处理决定、第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旦认为行政主体及其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理决定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应当积极寻求行政主体内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或司法救济(行政诉讼),避免受到违法行政处理决定的终局损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2019-10-09
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四川省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9-3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9-17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11791371r(1-1))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2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09-17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认定批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五条【归档保存】责任人认定结案的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文书齐全、手续完备的要求立卷归档。档案材料保存期限为30年。
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对认定批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归档保存】责任人认定结案的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文书齐全、手续完备的要求立卷归档。
来源:宝鸡新闻网2019-09-16
缴费单位和个人对责令限期改正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拒绝缴费,且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资本邦2019-09-06
北京证监局指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相关方面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9-08-26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部(国家核安全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国家核安全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19-08-26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实际中,由于程序上的瑕疵而导致处罚决定被撤销的案例比比皆是,这就要求作出的处罚决定经得起反复推敲。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该起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诸多不当之处。
来源:中国环境报电子报2019-08-23
但污水处理厂的权益也并非毫无保障,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进水超标的情况下,企业可向住建委部门投诉,要求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如果相关部门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19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16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审批或重新审核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2019-08-15
五、上述机构及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14
工业排污单位也可申请行政复议。(五)登载。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作为该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登载至排污许可证。第十条《试行意见》实施后,新(改、扩)建项目的新增排污权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