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2020-01-19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2020年1月20日起执行。商务部 2020年1月19日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2020年1月20日起执行。
来源:耒阳都市生2020-01-16
十、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19)政国土字第1452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来源:齐鲁法制网2020-01-15
光伏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微山县人民政府的强制执行决定和济宁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并判决微山县人民政府对其光伏电站恢复原状、并网发电或赔偿其经济损失755513311元。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2020-01-14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机制,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提升法律素养,强化法治观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6
8.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及“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生态文明示范创建。10.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11.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1-03
负责核发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31
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行使申诉权利和行政复议、诉讼。建设单位对项目环评文件修改完善后,可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报程序,依法另行报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30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12-23
》及附件,《行政复议听证申请书》、《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成环复听通字2号)及送达回证,《听证笔录》(成环法听字7号)、《行政复议会议记录》(成环案审字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成环法复决字3号)及ems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20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灌南生态环境局2019-1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19-12-18
建设单位或者矿业权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第十五条 【矿产地储备】国家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划定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地,保障资源安全。
来源:融孚金融2019-12-11
因此,若控排单位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一,对于配额分配纠纷的解决,碳交易主管部门与控排单位间的配额分配关系,实质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分配不公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且该行为是由省级以上碳交易主管部门作出,符合行政复议前置情形。
来源: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2019-12-11
因此,企业在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前,如被要求先获得其他部门审批的前置程序是不合法的,企业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12-10
同时自作出行政许可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核发机关应当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12-0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19-12-04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水利部2019-11-20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中毅咨询2019-11-19
,也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53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对“不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或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进而,特许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即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2条的规定,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竞标人未能赢得招标从而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