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政府2020-12-10
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农业水价、粮食流通、农垦、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改革。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2020-12-09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办好供销合作社,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0-12-09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股权合作机制和农业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0-12-08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0-12-07
8.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2-07
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12-07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0-12-02
来源:宁夏发改委2020-12-01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11-25
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协会“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25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11-24
来源:新华社2020-11-05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来源:新华社2020-11-04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0-10-20
对中小微企业、就业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吸纳就业困难退捕渔民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