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发改委2020-11-19
二、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一)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含转供电主体经营者办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停车场等用电)收取的电费总和 ,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
来源:中山日报2020-11-18
转供电能否改为直供电从源头上杜绝加价的可能?...可见,一步到位地将转供电改为一户一表的直供电,还难以大范围实施。所以,监管之手是否到位便显得尤为重要。对转供电加价牟利的治理,不妨借用反腐的思维——构建“不敢、不能、不想”的体制机制。
对这种转供电加价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由于转供电配电网游离于电力行业管理之外,从电力运营和电价管理机制来说,这部分配电网不属于管制性业务范畴,也难以纳入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工作范围,造成转供电主体缺乏监管
来源:南方电网报2020-11-17
2019年深圳计划停电实际转供电率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提升幅度为历年来最高。2020年在负荷再创历史新高背景下,深圳电网首次实现在负荷高峰日无过载线路及公变。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0-11-17
这是国网黑龙江电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解决国有企业转供电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0-11-1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转供电环节平均电价计算问题的复函》,其中称,转供电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影响金额可不传导给终端用户,在计算其平均电价时可扣除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影响金额。
来源:乐清日报2020-11-17
今年来,国网乐清市供电公司针对小微园区“量身订制”系列服务举措:创新提出“设备租赁”“低压直供”方式建设,推出“转供电费码”监管手段,联合市场监督局有效解决转供电和电费优惠传导不到位问题;为园区提供智慧电务服务
来源:国网浙江余姚市供电有限公司2020-11-16
当故障发生时,供电人员可通过快速解口作业来隔离故障,借助转供电、发电车等手段迅速恢复其他用户供电。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0-11-12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印发通告,要求各转供电主体按照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限时开展自查自纠,配合供电企业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以有效提示转供电价格违规风险。...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地相继出台告知书或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级转供电主体切实履行责任义务,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违规增加其他任何费用,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0-11-10
按照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需求,同步规划预留电力容量,加快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转供电改直供电,强化用电供应保障。研究出台我省交通干线与枢纽场站内通信基础设施使用费的政策指引。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0-11-0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06
这方面可能主要分为两个层面,相比之下有序充电的问题相对少一些,但仍然存在转供电、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基线难认定等问题。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06
公共设施用电和损耗费用转供电主体总表电费与分表电费的差额部分为公共设施用电和损耗。转供电主体可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向终端用户收取公共设施和损耗等电量分摊费用(以下简称“电量分摊费用”)。...转供电主体应基本固定抄表日期,并按月同用户结算分表电费和电量分摊费用。五、关于信息报送各转供电主体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分别向属地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报送传导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红利情况。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11-06
按照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需求,同步规划预留电力容量,加快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转供电改直供电,强化用电供应保障。...按照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需求,同步规划预留电力容量,加快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转供电改直供电,强化用电供应保障。研究出台我省交通干线与枢纽场站内通信基础设施使用费的政策指引。
来源:上海经信委2020-11-06
10.规范基站转供电行为。市电力公司要协助5g基站运行企业排查转供电情况,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大国家关于5g基站转供电降价政策宣传,引导转供电主体传导落实降电价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标准,不得假借电费名义收取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设备运维、人工服务等其他费用。
来源:新时报2020-11-06
转供电电价政策明白纸转供电: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非直抄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电单位)转供的行为。...对此,不少物业均以“转供电中间有各种损耗成本”为由进行辩解。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11-06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