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保护》杂志2017-03-29
在调研中发现,有部分污染源已经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也愿意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但因无公开平台,无法向社会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然而,在3000余家国控重点废气污染源之外,各省、市还有数量庞大的排污企业尚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向社会公开数据,公众无法监督上述企业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3-09
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安装固定源自动监控设备1982台。启动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开展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建成40套监控点位。
:具体台数后备注缺的,为该企业目前尚未购置安装该自动监控设备,但须实施委托运维的设备数。...14.监控运维期结束后,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应运转良好,并达到交接要求。1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和义务。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3-0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3-08
)的总体要求,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公益性、监督性监测业务,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开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
根据《关于加强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动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488号)中的相关内容,京津冀地区及传输通道城市火电企业各排放烟囱超过45米的高架源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3-07
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强制检定工作,并做好依据监测数据的执法监管工作,使远程监控与现场监管成为环境执法双刃,增强环境执法效能。探索开展第三方检测和在线运维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3-01
6.1.2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hj/t75中相关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2.3排污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hj/t75中相关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来源:唐山新闻2017-02-28
未按照《关于京津冀地区及主要传输通道城市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102号)、《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冀气领办〔2016〕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京津冀周边及通道城市高架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23
5.2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自动监控设备的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检查记录。(六)自动监控设备的例行检查记录。(七)环境监测机构比对监测记录。(八)自动监控设备的检修登记记录。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2-21
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20
5.1.3恶臭(异味)污染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2-14
积极推进锅炉燃烧技术升级改造,不能稳定达标的在用锅炉要尽快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上蒸汽锅炉和14兆瓦(mw)以上热水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1-23
5.4在线监测5.4.1污染源应根据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及其他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1-18
强化重点源自动在线设施安装,累计安装自动监控设备117台(套),定期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8.9%。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1-09
8.3在线监测要求8.3.1污染源应根据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hj/t75中相关要求及其他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01-06
根据《关于加强京津冀高架源污染物自动监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1488 号)中的相关内容,京津冀地区及传输通道城市火电企业各排放烟囱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1-05
6.4在线监测6.4.1污染源应根据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hj/t75中相关要求及其他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12-12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原始监测记录和运行维护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三年。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