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12-31
第十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促进综合能源服务商、负荷聚合商等新兴经营主体培育。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补偿及分摊办法待相关标准明确后另行明确。...其中《山西电力二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v16.0)》适用于山西电网省调并网发电机组、独立储能、获得准入的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的二次调频服务交易行为。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31
第三章 开发建设第十二条【投资主体及投资方式】 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投资主体、地方电网企业以及各增量配电网经营主体应做好配合。第六章 退出机制第三十条【退出情形及流程】 绿电直连项目投运三年内原则上不予退出。
第三章 开发建设第十二条【投资主体及投资方式】 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投资主体、地方电网企业以及各增量配电网经营主体应做好配合。接入系统方案应明确对计量装置、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以及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的技术要求。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创新打造“云南省绿电绿证服务平台”,以“数字赋能、绿电增值”为核心理念,构建“经营主体端+管理端”双轮驱动模式,实现绿电交易“一站直达”。...连续4年组织“云南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十佳售电公司”评选,累计40家次售电公司获评该荣誉,不断强化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市场经营口碑。
挂牌交易,经营主体购售一方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曲线、价格等挂牌信息,另一方经营主体摘牌、确认。绿色电力交易的价格由市场化交易形成。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5-12-31
新型经营主体: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其中《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v16.0)》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指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新型经营主体等经营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多月、季、月、旬、日等电力交易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31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详述各类经营主体准入的基本条件、注册程序。建立了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停、复牌和退出机制。
发电企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申请,按规定程序纳入经营主体准入目录。...对于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要求向交易机构提出入市申请,经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纳入经营主体目录,暂按完整标的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备条件后自纳入经营主体目录的下 1 个工作日,新投产的发电企业开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七)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要做好中长期、现货规则和细则培训工作,帮助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准确理解规则、掌握交易流程和操作方法,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参与能力和风险意识。
来源:甘肃能监办2025-12-31
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聚合商〉、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下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来源:商务部2025-12-31
各地要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常态化开展订单信息比对、资金流向监测、实地核查核实等工作,根据合规经营情况,动态调整参与经营主体名单。
获得容量电费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应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申报。...经营主体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应当具备自动发电控制功能(agc),其性能应当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接入调度机构,接受并响应调度指令,满足调度运行需要。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12-31
各经营主体要密切关注日前市场价格,理性参与日前市场申报,注意控制市场交易风险。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5-12-30
各地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地要统一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完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等全链条实施细则。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12-30
二是明确聚合交易方式,允许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签约分散资源的相关信息,支持分散资源通过签订聚合服务合同,以聚合单元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一是结算衔接机制方面,优化了中长期合同分解机制,明确了结算参考点设置原则,更好发挥现货价格对经营主体生产消费引导,凸显电力时空价值特性。
《基本规则》从资源分类、主体权责、交易及结算方式等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进行了系统性设计,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节,缓解电网局部阻塞及新能源消纳压力;同时,《基本规则》要求绿电交易应确保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一对应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5-12-30
通过两篇文章我们框架式地分析了全电量类虚拟电厂和负荷类虚拟电厂,再结合之前的文章和直播内容中提及过的发电量虚拟电厂和储能类虚拟电厂,我们也算是把虚拟电厂这个新型经营主体的全部类型都涉猎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