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1-06
第二十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煤炭及其制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1-05
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能源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引导钢铁、石化、燃煤燃油火电等项目在大气受体敏感区、布局敏感区、弱扩散区以外区域布局,推动涉及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的园区在具备排海条件的区域布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1-05
在前述划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区域,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高污染燃料、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生产工艺;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在高排放机动车限制行驶的区域和时段内行驶高排放机动车。...第四十三条【清洁排放控制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禁止或者限制使用高污染燃料、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生产工艺的区域;划定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和时段,对高排放机动车实行限制行驶等措施。
来源:浙江人大2021-01-04
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20-12-30
2017年,国家环保部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取代《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发布的《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将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归为高污染燃料,限制生物质直接燃烧利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29
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20-12-22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22
来源:上海瀚昱2020-12-22
nox排放浓度≤80 mg/nm3;(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的在用锅炉nox排放浓度≤150 mg/n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39-2015),以奖代补的管理办法鼓励燃气(油)锅炉业主单位开展低氮改造工作,db11/139-2015标准要求:(1)新建锅炉nox排放浓度≤30 mg/nm3;(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
来源:临沂在线2020-12-21
第二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燃煤设施整治计划。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18
现有的高污染燃料销售点,除本通告第五条规定的当前可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单位外,不得向本市内其他组织或个人销售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17
对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禁煤区”区域,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二)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2020-12-15
2017年,国家环保部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取代《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发布的《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将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归为高污染燃料,限制生物质直接燃烧利用。
来源:昆明信息港2020-12-13
第二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来源:环保3652020-12-08
/202012/t20201201_3472140.html五、山东其他各地市文件东营市:1、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东环发〔2020〕42号)济南市:1、关于调整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08
各区县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严防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7.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禁燃区内要严格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确保劣质散煤“清零”。城北区政府重点加强北山市场片区、海西路沿线原煤散烧整治。
来源:沈阳生态环境2020-12-04
二是逐户推进散煤替代,指导型煤使用,回收型煤以外的高污染燃料,同时严防散煤销售车辆进入替代区域。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01
开展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要采取综合措施,对城市建成区逐条街道(巷)开展排查整治,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各类制造、运输、使用散煤经营户,坚决防止散煤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