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2015-06-27
2015年1月5日,咸阳市环境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此间两次整改期限过后,企业依然排污且拒不整改,咸阳市环保局于是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计罚,从1月8日到3月27日,共79天,罚单从...但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对此并不认同,其认为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计罚行政执法的依据不足,企业在发布的声明中称: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针对本公司作出的咸环罚字(2015)174号处罚决定和咸环罚字(2015)575号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执行程序行政审判司法审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