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10-23
(二)原认定化工园区已基本开发完毕,原则上可供有效土地面积不足原认定面积的20%,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占批地面积的比例低于20%,已供建设项目到期开(竣)工面积占比不低于80%,且近两年无新增闲置土地或均已处置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并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化工园区认定、扩区与调整、复核工作,负责园区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及技改入园项目备案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园区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