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2022-08-23
(七)推进船舶港口油库污染防治32.严格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相关排放要求,加强对冒黑烟船舶的监督管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投入运营。推广使用纯电动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船舶。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8-23
加强政策创新,构建减污降碳协同体系,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四)强化二氧化碳达峰保障根据省、市级达峰行动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制定达峰年度工作计划表。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2022-08-23
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到2025年,基本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二)推进水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2
标准主要内容按照技术可达、国内领先的原则,从四个方面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要求:一是针对排气筒排放,规定了氨、硫化氢、甲硫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以及臭气浓度的排放限值
来源:江苏宁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2-08-19
2012年我国对钢铁联合企业内部的石灰窑大气污染物排放做出规定,《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 -2012)该标准对石灰窑、白云石窑的颗粒物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
来源:合肥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8
专栏5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目标指标:到2025年,我市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实现路径:1.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8
专栏5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目标指标:到2025年,我市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实现路径:1.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程。
来源:南平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8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08-17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2-08-17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16
加强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强车载诊断系统、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抽检。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8-16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行政主管范围内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适用于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2022-08-11
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2022-08-10
鼓励砖瓦工业企业在达到现行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来源:金华生态环境2022-0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8-09
在工业烟气治理领域,旧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的难题又在不断出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依然偏高,臭氧污染问题凸显,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需求增长。
同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本文件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实施监督等有关要求。...北极星大气网获悉,8月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2-08-08
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海南省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来源:无锡生态环境2022-08-05
【典型意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来源:金杜研究院2022-08-03
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控排企业的实际产出量、配额分配方法、碳排放基准值核定各控排企业的配额数量并上报至生态环境部,再由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