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20
又调整为城乡建设环保部下面的一个环境保护局;1984年,为方便国际工作,改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但仍然隶属建设部;1987年,国家再次进行机构改革,改为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直属国务院管理的副部级单位;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立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08-03-17
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来源:新华社2008-03-12
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2006-11-21
确立了保持交流特高压的电磁环境影响指标限值与我国500千伏输电工程相当、特高压直流的电磁环境等影响指标限值与我国±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水平相当的原则,提出我国特高压输电工程电磁环境控制指标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批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