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联新媒2024-04-08
电能质量问题的解决需要源、网、荷各环节共同参与,目前,多方共同治理的意识不够,防治污染责权不清,需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来源: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4-04-03
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裂隙、溶洞、雨水排放口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五十条 本省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依法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环境污染治理的机构(以下称第三方机构)的监管。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3-29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美丽新宁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单位和个人提供防治污染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建设。
来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4-03-29
第二十六条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公安、应急管理、能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因地制宜采取消除地质安全隐患、土地复垦、恢复植被、防治污染等措施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03-25
某环保科技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未能保障某金属制品公司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查处情况:某环保科技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运营其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并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2024-03-1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矿业权人为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体系,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复垦、恢复植被、防治污染等措施,组织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
来源:阜阳市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03-08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来宾市生态环境局2024-03-06
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精准预判方面的指导,在项目招商引资和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选择成熟可靠的防治污染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降低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和项目投资风险,建立主要污染物管理台账,指导调剂环境要素来源...工业园区防治污染设施配套完善,对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可以“打捆”环评审批,需要编制报告表的同一区域同一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所有建设单位分别对照涉及各自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内容要求进行建设
来源:临泉县人民政府2024-03-05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来源:贵州人大2024-02-26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来源:吉安市政府2024-02-19
严格防治污染。扎实推动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深化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治气攻坚,实施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综合治理,确保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来源:抚州环保2024-02-18
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
来源:黑河市生态环境局2024-01-29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4-01-23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受委托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或者在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来源:成都人大2024-01-17
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停运,因事故、自然灾害停运的,排污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1-16
排污单位在规定周期内的污染物排放量按产生量核算:(一)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2024-01-10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30日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2024-01-10
第二章 船舶污染物交付第六条 船舶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污染设备,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12-28
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情况下仍然生产,导致生产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企业违法行为属于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