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2019-12-23
拟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应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的指导意见》(鲁环发142号)等政策要求;拟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点应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危废行业分享2019-10-31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动有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点回收其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依托矿物油生产企业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