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研究与应用2021-03-19
在2009年发布实施的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9-2009)对国内使用的车用气瓶的设计、制造、安装、充装、使用和检验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但该规程的一些条款已不适用于现阶段的气瓶设计制造技术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1-03-0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提出督促制造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车用气瓶和氢气瓶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建设,继续推动气瓶充装追溯平台建设。...各地要以“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基础积极推进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加快数据对接,扩大电梯追溯平台应用覆盖面,督促制造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车用气瓶和氢气瓶制造信息追溯平台建设,继续推动气瓶充装追溯平台建设
来源:氢能前沿2021-02-18
产品主要有:铝合金无缝气瓶、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车用气瓶、高压气瓶。斯林达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科研能力强大,在全国压力容器制造行业首屈一指。
来源:低温与特气2021-02-18
图4 气化器自生增压与电加热增压方式原理示意该方式存在一个严重缺陷,因为汽车用气瓶本身的液位差较小,加之液氢的密度小,导致气化驱动力不足,致使这种方式增压难以达到预期的供气效果。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0-11-19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氢站不得为用氢车辆加氢:(一)以氢气为燃料的汽车无出厂检验合格证;(二)汽车氢气瓶超过检验期限、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三)未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
(十五)经营单位不得为无出厂检验合格证、超过检验期限、定期检验不合格或已报废、未取得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车载氢气瓶充装氢气,不得为非车用氢气瓶充装氢气。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0-11-18
第十八条汽车加氢站的充装活动应当严格按照《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9)执行。第十九条汽车加氢站只允许通过加氢机向汽车储氢瓶加氢,禁止向其他容器和非汽车充装氢气。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0-08-21
伴随着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的数量也爆发式的增长,大批量的车用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已经运行超过3年甚至5年,按照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车用气瓶应该进行定期检验
来源:压力容器2020-08-05
gb/t 24162— 200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时需要进行气瓶拆卸后的瓶体内外部检测和水压试验
来源:香橙会研究院2020-07-14
以下为iii型瓶及iv型瓶一些参数的比较车用气瓶参数比较在工艺环节,国内也有一些信息的披露。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5-13
汽车加氢站经营单位不得为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车载氢气瓶超过检验期限、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未取得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车辆加氢,不得为非车用气瓶充装氢气。五、切实加强加氢站安全管理(一)完善安全制度。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整理2019-11-11
车用气瓶共分为四种类型:全金属气瓶(i型)、金属内胆纤维环向缠绕气瓶(ii型)、金属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iii型)、非金属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iv型)。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19-08-12
在申请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车用气瓶充装。第二十二条市行政审批局在验收后按照相关规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三条经营单位应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30日内投产运行,否则作废。
来源:光大证券2019-08-07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19-05-2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8-10
特种设备:落实生产使用单位、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监察部门安全责任,推动加气站和车用气瓶信息化管理,淘汰承压燃煤锅炉并做好停用、注销工作。
来源:中国能源报2014-10-09
根据征求意见稿,有两个很大的变化,一是将取消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资格许可审批;二将强化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强调车用气瓶所安装燃气汽车的合法性。黄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