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人大2025-12-30
工作实际中,我们主要开展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节能降碳改造。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5-12-26
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本级部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经费。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状态、变更情况、营业范围等基本信息。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5
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网企业申报资金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应在1个月内将审核结果书面报送我委,我委将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电网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奖励资金后,应在一个月内转付给项目投资主体。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5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5-12-25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5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验收、业务培训、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12-25
政府实施机构根据供电公司测算的费用标准,将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列入土地储备项目投资估算纳入项目储备成本,并会同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5-12-22
对退税审核通过但因国库库款余额不足未能及时退税的,请同级人民银行向税务部门反馈情况,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向盟市财政部门反馈,推动退税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12-10
各级财政部门要开展财政压力测试,分析未来分年度公共支出的压力及其可持续性,针对性制定预案。(十)加强资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牵头ppp存量项目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共享信息,做好风险监测和预算保障工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融资支持。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5-12-0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来源:黄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12-08
按财权和事权匹配原则,本政策涉及的落实省级配套政策,根据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兑现。
来源:财政部2025-12-04
四、水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来源:财政部2025-12-03
五、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来源:应急管理部2025-12-02
第七十九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
来源: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11-27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对应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5工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11-26
》(湘政办发〔2025〕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绿色智能计算产业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信软〔2025〕260号),经项目单位申请,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审查推荐
来源:财政部2025-11-25
二、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5-11-25
第四条 节能审查和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节能审查以及节能审查验收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5-11-2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