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电网报2024-09-24
可编程组网试验仿真单元、全流程报文侦听设备及联调测试软件,并在实验室内搭建了计量采集设备功能测试环境,研发出计量采集设备联调仿真测试系统。...计量采集设备投运前需经过实验室检测和现场试挂测试。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4-09-06
此次质量管控班组织的培训中,业务微讲师以“业扩报装、计量采集、客户服务和电价电费”四个专业为切入口,通过问题概况、事件分析、存在问题等步骤分析了“违反十项承诺、违反一次性告知、构成业扩体外循环、违反计量装置异常处理管理工作要求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4-09-04
(二)供/用电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电源及用户,应安装专变采集终端,或采用具备远程通信功能的智能表直接计量采集。(三)供/用电电压在10千伏以下的分布式电源及用户,宜安装集中器。详情如下:
来源: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2024-08-30
确定高供高计负责人、高供低计负责人、负控终端负责人和纸质工单负责人,落实责任分工到岗到人,确保一级抓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利用柔性团队的弹性工作机制有序开展表计更换工作;“线损柔性团队”从基础档案、营配贯通、计量采集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2024-08-14
‘电网一张图’将分散在各个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整合,集中展现在数字化工作台,打破了信息孤岛,实现配电、营销、计量采集‘数据一个源’。
来源:中国储能网2024-08-05
补贴对象: 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储能用户,以及利用具备计量条件的 v2g 充电桩向电网反向送电的电动汽车用户。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2024-07-23
(二)国网四川电力应做好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协议签订、启动执行、系统平台建设、用户计量采集装置运维等工作,确保采集数据及时、准确。...一、参与主体与国网四川电力建立直接结算关系,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连续检修时长不少于3天,按照计量采集要求接入国网四川电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连续性生产工业用户,因环保、产能调控等政策要求限停产期间的用户除外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4-07-17
会同总部相关部门和单位从入市管理、交易机制、结算机制、计量采集等方面对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参与市场进行研究,印发《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工作指引(试行)》《虚拟电厂纳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服务工作细则(试行
来源: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7-15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4-06-28
一、计划性移峰填谷补贴(一)补贴对象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有效参与全省启动的计划性移峰填谷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且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业电力用户。
来源:浙江能监办2024-06-27
期间,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浙江省电网代理购电工作、负荷管理中心建设、参与省间现货交易、市场计量及结算等有关情况,对营销服务中心在优化电量预测、缓解供需紧张、促进保供稳价、服务计量采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
来源: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05-24
一、空调负荷柔性调控补贴(一)补贴对象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且有效参与工商业空调负荷柔性调控,主动配合空调负荷调节。...二、工业企业计划性移峰填谷、集中检修补贴(一)补贴对象在2023年迎峰度冬、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且有效参与电力负荷响应(含工业企业计划性集中检修、
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2024-05-22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5-10
在迎峰度夏前要完成计量采集装置、远程负荷控制和通信通道测试,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3.组织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来源:华为电力2024-04-19
在低压配用电场景,低压配用电的计量采集从单向到互动发展,低压配用电网络需构建高可靠、低延时、高性价比的低压台区接入体系和低压配网电气拓扑的感知体系。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4-03-22
聚焦智能用电,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智能用电)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推广计量采集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双模通信、北斗、5g等通信技术,打造新一代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构建广域实时物联感知体系,实现多维数据全量采集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2024-03-21
同时,电能质量、工程建设、验收管理等国家与行业的标准迭代更新,工程自动化、电能计量采集等技术不断升级,供电营业内容和业务规则也随之需要发生相应变化。
计量采集技术快速发展并推广应用,能够更好支持供电营业工作开展,提升作业数字化水平和作业效率。...新《供规》结合计量采集技术进步的现实基础,要求窃电量的确定以查实为优先,无法查实才按规则进行估算,保障公平公正;延续了“供电企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级查处体系,依法依规分级追究相应责任;将违约使用电费由固定的三倍调整为不高于三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4-02-04
(四)增量配售电公司及其配网供电辖区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应具备健全的计量采集等技术要求,将电量采集档案传至电力交易平台,为结算提供基础依据。...(三)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电量计量采集、电力交易以及调度执行等带曲线交易各项技术条件,待发电侧满足分时条件后,适时开展发电侧分时结算,做好中长期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4-01-30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和电费结算系统的调整工作,提前将政策告知用户,确保政策平稳执行到位。本文件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