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2-19
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政府立法,深化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把厉行法治的要求落到实处。
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2024-02-07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梳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事项292项。开放能级不断提升。...全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强基赋能”全覆盖。推广温溪片区“大镇带小乡”组团发展做法,着力破除城乡融合发展壁垒。更高标准打造“第一进口地”。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2024-02-06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行“信用+执法监管”等新模式。打造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推进国资国企等其他领域改革深化提升。...新增国家重要改革试点37项、省级试点101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全国首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领跑全国,国资国企等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2024-02-05
持续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高效协同的行政执法体系。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企优化布局、做强主业,加强经营监管,提升国资国企竞争力。...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35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成为全国典型,获批建设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评价列全省第二。
来源: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2024-02-02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城市规建管协同。有序开展社区基层治理和物业管理深度融合试点,创新推进“红色物业”新实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三)建设高效务实政府。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2024-01-31
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着力解决执法边界不清晰、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1-30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行政立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更好以政府诚信赢得社会公信。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1-29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2024-01-25
来源:浙江发布2024-01-24
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政府立法,深化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行为,把厉行法治的要求落到实处。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24-01-18
五、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一)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09
但随着省以下环保垂改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各级执法机构层级和执法内容均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对稽查的主体、程序、内容进行调整。...答:在稽查内容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主要职能是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来源:江西环境2023-12-06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精神,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工作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11-15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11-08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0-31
第五条 (分级监管)以排污许可证“谁核发、谁监管”为原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本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实行“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体系,并逐步提高属地化监管比例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3-10-09
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9-12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执法部门之间,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及时妥善处理;涉及行政违法的,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
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2023-08-31
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牵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全覆盖节能监管体系和全闭环节能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