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26
鼓励各地对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宣传指导力度,重点认识有害垃圾,有害垃圾主要指废弃电池(包括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不包括普通碱性电池)、汞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5-24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人民政府)17.集中回收铅蓄电池,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5-18
服务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服务标准:为建立健全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规范芜湖市废旧电池、荧光灯管、废油漆、废胶片等有害垃圾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芜湖海螺厂区内)中标金额:423000元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服务服务范围:对芜湖市区域内危废及有害垃圾(废镍镉电池和废氧化汞电池、废荧光灯管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5-18
2.3有害垃圾农村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弃置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油漆、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弃置药品及药具
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2022-05-10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废荧光灯管、废弃农资包装物类危险废物在本市没有资源化利用途经,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存在区域“短板”。...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支持引进废荧光灯管、废弃农资包装物类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拓宽危险废物资源利用渠道;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推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专业化、规模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8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危险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化学药品等有害垃圾的收集、回收利用或处置环境监管。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4-08
鉴于我市含汞废物产生量较小等实际情况,鼓励收集贮存试点企业开展废荧光灯管收集服务。二、建设重庆市危险废物信息平台并更好服务企业(一)加强网络宣传培训。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27
推进全市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网络建设,规范化收集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及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等生活源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优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机制。
来源:汕尾生态环境局2022-03-21
(三)废荧光灯管应保持完整、干燥,防止破损,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破碎的灯管应用较厚的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4
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源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农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模式,着力提升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的收集率。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01
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对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25
鉴于我市含汞废物产生量较小且暂无利用处置设施等实际情况,收集贮存试点企业不受相关行业限制,可实施废荧光灯管收集服务。二、优化跨省转移管理流程(一)细化转移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7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6
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平台建设,逐步健全机动车维修和拆解行业、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着力提升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有害垃圾的收集率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2-14
主要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过期药品,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4
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规范废硫酸、废抗生素药渣、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1-05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14
第二章 分类投放第十一条【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类:(一)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罐、废油漆桶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1-12-13
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以及废弃电池、废弃荧光灯管、废弃化学药品等有害垃圾的收集、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