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06-20
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2023-06-06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3-06-02
最终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绿电收益、双细则考核费用、耕地占用税退税返还(如有)等事项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三一重能不再持有通道驰远新能源股权。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6-02
来源:上海发改委2023-05-30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3-05-30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5-15
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永久征用、长期租地、临时租地(如有,含耕地占用税)、余物清理、拆迁补偿、林地补偿、林木补偿、森林植被恢复、施工用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安置补偿费、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24
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20
41.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4-17
安装(含甲供设备)、调试、验收、现场保管发放、安全稳定运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5)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全范围的协调、所有与工程有关的永久性征地费、建设期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2023-04-12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4-12
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永久征用、长期租地、临时租地(如有,含耕地占用税)、余物清理、拆迁补偿、林地补偿、林木补偿、森林植被恢复、施工用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安置补偿费、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2023-04-10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06
16.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2023-04-06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2023-03-29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3-23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