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2024-09-29
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项目准入条件,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09-23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格执行“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动态监管存量、在建、拟建项目。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2024-09-20
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4-09-19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二)有序推动落后产能淘汰。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2024-09-14
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或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2024-09-12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数据局、常熟生态环境局。(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2024-09-10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落实。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4-08-23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能投产。〔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08-20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来源:许昌市政府2024-08-14
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2024-08-14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电力和热力生产供应行业除外),被置换产能及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控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推动焦化产业链向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延伸。
来源:日照市生态环境局2024-08-13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格落实国家、省粗钢产量调控目标。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2024-08-09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以及涉及锅炉、炉窑的其他行业,新(改、扩)项目原则上达到环境绩效a级和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2024-08-08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坚决遏制环保低水平项目建设。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08-02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08-02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24-08-02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8-02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四)有序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07-30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4-07-26
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