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9
第三十二条 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重新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重新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应当报告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和企业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第六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第三十三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2-26
3.垃圾分类设施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设施体系不断优化,但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区域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适应生活垃圾分类需求的收集转运设施存在短板。...加强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设施设备消杀作业。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增强环卫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落实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和作业人员津贴补贴,保障防疫物资齐备。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2-15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不得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非家庭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二)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12
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应当合理设置,并标注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分类标识,便于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09
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在全省率先推广创新环卫保洁物业管理垃圾分类收集体系与供销系统可回收物、有毒有害收集体系“两网融合”经验。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1-30
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自然条件、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及特点等因素,科学构建与末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避免出现“先分后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11-28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2-11-28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1-04
第十八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督促单位和个人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
来源:哈尔滨人大网2022-11-03
(三)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生活垃圾投放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对未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改正;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1-03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0-28
第二十条 【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包括:(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示生活垃圾投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指导、监督责任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二)...投放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生活垃圾,可以预约符合回收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运或者自行投放到指定投放点;(七)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0-18
;(四)法律、法规对生活垃圾投放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二)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者单独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三)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按规定投放,禁止将其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10-10
第三十六条 投放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 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未公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投放时间、地点和方式,或者未建立管理台帐并如实记录,或者未及时劝阻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18
宁波市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居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来源:云南人大2022-08-16
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应当设置合理,并标注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分类标识,便于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16
第十二条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活垃圾投放点,建设满足当地需要的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和场所。
来源:北极星环卫网2022-08-13
第十七条 【大件生活垃圾投放】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置的大件生活垃圾,应当预约取得回收经营许可的企业上门收集或者在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投放。...第二十二条【运输单位监督职责】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和收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可以拒绝运输,并及时向属地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