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5-21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智叟视角2021-04-25
九、《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5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来源:韶关发布2021-04-18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马鞍山日报2020-12-31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5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0
第五章 促进措施第三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28
第八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活动。
来源:字愉字乐2020-10-10
为实现垃圾减量,龙岗一直在努力推进垃圾分类措施,不少小区也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做法,比如:党建引领、定时定点投放、专人督导、红黑榜……这些措施,让垃圾分类得到比较好的落实,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29
第九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第七九条【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
来源:北京日报2020-09-29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及学前教育教学。第十一条 本市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23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9-01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
来源:磐之石环境与能源研究中心2020-07-20
第八条: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来源: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0-07-08
第十二条 【宣传教育】本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来源:深圳人大2020-07-05
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四)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教育资料,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五)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工作,探索生活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投放;(六)组织、指导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试点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2020-06-28
据介绍,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是经秦皇岛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拟订和宣传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地方性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发展规划,承担着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社会动员、技术研究等辅助和技术支持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来源:长江云2020-05-12
三是同时加强宣传,组织各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五、《办法》对政府和职能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来源:北京日报2020-04-26
通过立法的形式在全社会推广“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北京作为特大型城市面临的生活垃圾处理难题,从根本上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来源:生活报2020-04-13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收运和处理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3-30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户外广告载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