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09-27
近三年内,县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14
(八)符合以下情形的,纳入重大案件管理: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2.在国家和自治区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3.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并明确交办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3-09-12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四)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五)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的案件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六)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3-06-14
2020年以来,区域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舆情事件、政府债务重大违约事件、重大失信事件以及相关工作在中央、国务院督查检查考核中受到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我省工作大局造成负面影响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05
坚决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优化空间格局1.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来源:十堰市生态环境局2023-05-16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二)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国家重要江河湖泊二级以上水功能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和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07
(十)经调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赔偿义务人未曾因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被索赔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以终止索赔
来源:丽江市人民政府2023-04-04
、财政金融、房地产等方面,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强化企业债务化解和约束,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规模性返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底线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03-28
(二)园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08
在国家和省级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和生态红线区域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3. 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并明确交办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1-15
存在发生对生态环境负面影响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行为的产业园区,在结果公布的年度内不予修复。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10-28
二、申报条件(一)近三年完成温室气体控制、碳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覆盖率等应对气候变化类综合性指标的年度和进度目标任务;近年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0-14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3)近三年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4)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技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22
涉及两个以上区的突发环境事故或者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9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园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未达到序时进度的;(二)园区内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三)园区内生态环境问题被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进行移交的;(四)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8-11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部2022-08-05
三、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单位,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本市相关政策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08-04
第十三条(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经调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赔偿义务人两年内未因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被索赔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8-02